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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議員成立“海一居事件關注組”
遞催告書促保利達退款無人接函
【發佈日期】2018-06-21 23:36:06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自終審法院就“海一居”收地案宣判發展商保利達洋行終極敗訴後,政府和多名立法會議員不斷敦促保利達向小業主退還樓款。及至近日,保利達最終提出兩個退款方案,但由於不同小業主的訴求不一,對相關退款方案未能達成共識。為此,代表民眾建澳聯盟、街總、工聯及婦聯的五位議員組成“海一居事件關注組”,昨日聯同多名“海一居”小業主,前往保利達辦事處遞交約300名小業主聯署的約見信及退款催告書,要求約見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及保利達洋行相關負責人,商議解決方案。惟保利達方面未有派員接收信函,關注組稱會將聯署信函改以雙掛號信形式寄予發展商負責人。

五位議員施家倫、宋碧琪、何潤生、黃潔貞、李靜儀,昨日下午陪同多名購買“海一居”樓花的小業主,前往位於東北大馬路海天居的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辦事處,遞交約300名小業主聯署的退款催告書和要求約見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的信函。
施家倫表示,由於不少小業主向議員尋求協助,因此民眾建澳聯盟、工聯、街總、婦聯的議員組成了“海一居事件關注組”,盡可能提供幫助。李靜儀引述催告書內容指,“海一居”所在的黑沙環填海區“P”地段已被政府收回,及其有關項目無法發展已是不爭事實,發展商實在應與小業主直接溝通,積極尋求解決方案。為此,小業主期望約見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及其屬下保利達洋行公司有關負責人面談,商議解決方案,以妥善處理事件,以及保障小業主的權益,並希望公司作出安排及回覆。不過,保利達方面未有派人接收相關信函,約100名到場的小業主一度鼓譟。
對於保利達日前提出的兩個退款方案,李靜儀指出兩方案皆屬於分期攤還,而且前期償還的比例非常小,小業主不想無了期等待,希望可以即時得到一筆過的合理退款。 基於“海一居”小業主各自面對不同困難,其中即供、建期業主,以及二、三手買家在追討退款及賠償過程中訴求不一,尤其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即供家庭,他們現時仍然要向銀行還款、捱貴息,認為保利達要即時處理這部分小業主的利息債務,再解決賠款及還款。
李靜儀續稱,“海一居”事件發生至今,發展商保利達均只是透過短訊與小業主溝通,沒有正式面談,小業主要求約見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或其他負責人直接表達訴求,均不獲理會。她認為,保利達既然聲稱是負責任態度的發展商,尤其口頭答應希望解決問題,態度上不應該迴避小業主。她並批評保利達“真金白銀收咗小業主嘅錢,亦都交唔到樓,還返俾人係最基本嘅要求,點解要迴避小業主訴求?點解要迴避會面?”她又指出,有樓花小業主在遞信前一日已致電及傳真給保利達,希望有人接信,但保利達缺乏誠意,不作理會。如果保利達再無合理解決方案,小業主最後可能只有走向法律訴訟程序,“唔一定要將整件事指向司法系統,透過司法訴訟解決,這對小業主而言是沉重的壓力,社會成本亦好巨大”。
黃潔貞表示,300多名小業主遞交的聯署信函含有購買座數的資料及親筆簽名,由於保利達未有相關負責人接收,關注組會將聯署信函改以雙掛號信形式寄予發展商負責人。施家倫則表示,若發展商堅持不與小業主會面,關注組不排除再有下一步的行動。
即供業主:銀行唔放過我哋
籲保利達盡快還清款息
【本報訊】據了解,“海一居”事件牽涉3000多個樓花購買者,其中有300多戶是透過銀行貸款購買,供款壓力沉重。昨日到場遞信的二手即供小業主馮女士稱,自2012年開始供款至今從未停過,曾向銀行提出免息供款,但遭銀行拒絕。她哭訴如今“樓又無,銀行仲話唔放過我哋”,要求保利達盡快清還小業主的銀行供款及利息。
馮女士受訪稱,自己是二手即供家庭,已交付三成首期,分30年向銀行供款,由2012年開始至今從未停過,自“海一居”土地被政府收回後,曾向銀行提出免息供款,但銀行不願意,只回覆是依法按合約辦事,堅持要供息供本。她透露“唔單止無樓收,銀行仲話唔放過我哋,佢哋話唔還就依法告我哋……遲一日還都唔得,日日追”,目前最迫切要求是希望保利達立即清還銀行供款及利息。
對於保利達早前提出的兩大退款方案,馮女士稱,大部分小業主難以接受,故才向議員求助,陪同遞交催告信。她認為“連特首都代表政府會見業主聯合會,但保利達永遠都係派埋啲‘茄哩啡’出嚟對話 ,可見完全無誠意”,並透露若保利達繼續不委派出高層和苦主傾談,將會向保利達提出控訴。
另一受訪苦主馮先生表示,自己作為超齡子女申請來澳後,已變賣內地物業,將所得款項連同半生積蓄,以建期付款方式購入“海一居”,是打算在澳定居工作,但如今無得上樓,要在內地和澳門之間來回奔波,且年紀已50多歲,難以找到工作,希望保利達能退款並賠償相關利息,若得不到滿意答復,將會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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