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調整實施已有48年的10周法定有薪產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發表任內第二份的《施政報告》宣佈,港府允許法定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額外新增的4周開支將由政府承擔,會設補貼上限,將以36,822元“封頂”。
林鄭昨日發表的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交代延長產假安排框架,建議將法定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女性僱員支付的新增四星期產假薪酬,以36,822元為上限,即月入50,000元或以下的僱員,其額外4星期產假薪酬全數由政府承擔。
林鄭月娥表示,作為首位女性行政長官,有多一重責任,就是在推動婦女發展上多下功夫。她說,作為良好僱主的榜樣,政府會由即日起延長所有女性政府僱員的產假至14星期。所有分娩日或預產日在實施措施當日或之後的政府僱員,均可即時受惠於這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