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因涉吸毒被禁入境本澳的內地“扒仔”,早前偷渡來澳後,設局將3名男同鄉逾2,500萬港元賭本挪用償還自己賭債。3名事主事後報案,警方以相當巨額信任之濫用罪對疑犯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偵辦。
涉案“扒仔”姓陳, 50歲,早年因涉吸毒被遞解出境,擔心被禁止入境而偷渡來澳。3名“落疊”男同鄉年齡由45至54歲,報稱商人。
案情指,陳某非法入境後於賭場從事“扒仔”活動,本月3日說服3名事主合資1,000萬港元於路氹某貴賓廳賭博,在手氣極佳下,連本帶利贏取2,560多萬港元。其後,3名事主將款項交予陳某,要求其代為存入友人貴賓廳賬戶,隨後到酒店房間休息。翌日,3名事主要求陳某取款繼續“搏殺”,孰了被告知有人將託管的2,500多萬挪用清還債務,遂向司警報案。
司警接報後到場將陳某拘捕,調查期間疑人承認作案,聲稱在取款時被賭廳賬房要求先清還之前的欠款,最終挪用款項用作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