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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四厘息補貼人士難納入夾心階層 政發局:夾屋分配循資源善用原則
【發佈日期】2020-10-29 00:26:30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澳門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自本月13日起展開為期60天的公開諮詢,公眾關注夾心階層房屋購買對象範圍,及出租、轉售等問題。昨日電台節目《澳門講場》邀請房屋局研究廳廳長任利凌,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梁穎妍,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經濟民生處處長阮建中、交流合作處處長羅景文出席,與市民共同探討相關議題。
阮建中介紹《澳門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稱,早在2014年,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就已經提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但因當時政府土地資源不足,因此暫時擱置。直至近年,政府通過填海及回收閒置土地,儲配了大量土地,因此有條件解決本澳居民的住屋問題。他又解釋指,現行的社屋、經屋並行的公共房屋政策中,社屋供應可得到保障,經屋仍然供不應求,且尚有一部分居民未能被覆蓋,因此政府經考慮便推出夾心階層房屋。
節目期間有聽眾致電稱,希望曾享受四厘利息補貼的居民亦可購買夾心階層房屋。任利凌回應表示,倘若居民曾申請四厘利息補貼,即表明已經擁有物業,相信不屬於夾心房屋階層。亦有聽眾認為夾心房屋必須去投資化,如不能出租、或只能轉售予政府。任利凌認為,參考經屋在16年禁售期內不能出租,倘若將來政府允許夾心房屋出租,會與禁售原意相違背。
至於曾購買經屋但已轉售的人士可否購買“夾屋”?羅景文回應指,現時夾心階層住房諮詢文本中並無清楚表明,曾享受政府房屋政策但目前未持有物業等特殊情況人士是否可以重新購買夾心階層房屋,但他指,夾心階層房屋是公共資源,因此原則上應該遵循資源善用的角度,並強調相關文本仍在公開諮詢,若市民有意見可以向政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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