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早前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來港,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反對派人士李柱銘等人涉違法集結一案的檢控工作。在案件快將開庭之際,律政司1月20日就傳媒查詢發表聲明表示,David Perry接受委聘後,不斷有來自英國社會、針對其參與案件工作的壓力和批評,基於公眾利益和審訊日期臨近,已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
聲明指,律政司委聘David Perry御用大律師處理一宗涉及《公安條例》下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的檢控工作。自Perry御用大律師獲准以“專案認許”方式為案件出庭後,有不斷來自英國社會的壓力和批評針對Perry御用大律師參與案件的工作。當中一些片面的批評將案件與國安法混為一談。
律政司表示,Perry御用大律師對有關壓力及豁免強制檢疫的安排表示關注,並指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如期進行。
聲明稱,基於公眾利益及審訊日期臨近,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強調由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任何人不應對案件作出評論,亦不應作出毫無根據的揣測。所有不公和失實的指控,以圖損害和詆毀獨立的刑事司法制度,律政司必定會強烈反駁。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同日下午表示,對於David Perry這樣鼎鼎大名的御用大律師來港參與案件,竟在英國引起不公平及偏頗的攻擊和意見,感到驚訝及意想不到。律政司雖然受到不同壓力,但仍會堅守基本法第63條的憲制責任,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公平公正、客觀專業處理檢控工作。
據了解,David Perry獲聘後,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早前接受英媒訪問時表示,不明白David Perry的良心如何過意得去,而且案件更涉及民主派人士。他又認為,根據大律師行為守則,這案件是可以拒絕受聘,更批受委聘“是非常唯利是圖”的行為。另外,英國前司法大臣范克林(Charlie Falconer)亦指David Perry“必須退出此案,因他不能維持那角色又同時符合英國價值”。
據此間媒體報道,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等人被控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非法集結,此案將於2021年2月16日進行為期10天的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