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工智能技術(AI)的普及使用,不但有助各行業提升生產效率,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還會對社會環境與社會治理帶來深刻影響。因此,如何加強規管AI技術的使用,已愈益受到社會關注。議員崔世平在昨日立法會口頭質詢上關注AI牽涉到的倫理爭議,問及特區政府如何研判其為澳門社會治理帶來的潛在風險及管治威脅,以及會否加強科技監管與完善法制體系,以應對其衍生的版權侵佔、資料洩密、信息偽造等問題。
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稱,目前世界各國仍在廣泛討論AI相關的法律問題,暫未形成較一致的導向。特區政府會密切關注AI技術的發展、對各行業的賦能作用及國際上的相關立法趨勢,並作出研究及持續優化著作權制度建設,以營造有利於創新、創造蓬勃發展的良好環境。
李偉農指出,根據澳門特區《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的相關條款,複製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至AI訓練數據庫,不屬於作品自由使用的範圍,使用者應在複製前取得有關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因此,AI產品,特別是生成式AI產品的提供者應當對產品的訓練數據來源合法性負責,數據不應含有侵犯知識產權的內容。此外,在生成式AI輸出結果的知識產權問題上,現時的輸出結果可融匯多個作者的風格,一般難以明確與某位作者的特定作品構成近似,從而不會構成著作權侵權。如AI創作輸出結果與權利作品構成實質性近似的情況,根據澳門特區《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對該輸出結果的使用將可能構成侵權。
關於人工智能使用的立法規範問題,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馮銘恩回應稱,本澳沒有專門針對人工智能應用及監管法規,但現行制度有一般性規定可適用,包括網絡安全法、修訂打擊電腦犯罪法等,局方會持續關注內地及其他國家地區有關人工智能、網絡安全及數據保護方面的最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