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此前在路氹城某娛樂場賭敗後心有不甘,日前來澳到同一娛樂場用充電寶冒充“炸彈”,勒索賬房職員交出200萬港元現金,賬房職員暗中通知保安到場將其制服,交予司警處理。
涉案內地男子姓趙, 53歲,報稱無業,其涉嫌觸犯搶劫及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已被警方落案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發於本月13日中午11時許,涉案男子趙某手持一個膠袋,隻身前往路氹某娛樂場賬房櫃,聲稱內有“爆炸品”,要求職員交出200萬港元現金,否則將其引爆。職員見狀,按下“緊急掣”通知娛樂場保安部,多名保安員數分鐘後到場與趙某對峙。期間,趙某見事敗發難,揮拳襲擊毆傷其中一名保安員的眼部,人多勢眾的保安員最終將其合力制服,報警處理。
司警接報派員到場跟進後,查悉涉案的趙某多年前曾在同一娛樂場輸錢,再次來澳時打算到賬房搶劫,而其在行劫時所指的相關“爆炸品”只是一個“尿袋”(手機充電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