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近日,拱北海關所屬閘口海關在拱北口岸查獲一起旅客違規攜帶11.5萬歐元出境案,折合人民幣約90.7萬元。
據國家海關總署官方微信公眾號“海關發佈”的消息,7月12日,澳門女子彭某經拱北口岸旅檢大廳海關“無申報通道”出境。現場關員發現其隨身攜帶的斜挎包及購物袋均未過機檢查,且有刻意躲避海關人員的跡象,遂將其攔截。經進一步查驗,關員從其手提袋和斜挎包內均發現一個黑色塑膠袋,裡面裝有數沓成捆的、不同面額的歐元現金。經清點,共計歐元11.5萬元,折合人民幣約90.7萬元,超出規定額度。海關依法對超額攜帶的貨幣實施退運處理,並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
海關提醒,貨幣現鈔屬於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旅客攜帶的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選擇“申報通道”通關,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短期及當天多次往返旅客攜帶額度有更嚴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