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日一般性討論並通過《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法案建議將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由澳門元21,000元調升至21,500元,並自法案公佈翌日起生效。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引介法案表示,根據《勞動關係法》的規定,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須每兩年檢討一次,且可按經濟發展的狀況作調整。特區政府已根據上述規定對有關金額於2021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間的實施情況進行檢討,並制定了《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建議將該金額自法案公佈翌日起由澳門元21,000元調升至21,500元。
在討論法案期間,多名議員關注勞動關係法每兩年檢討一次,但檢討調整機制存在滯後性,希望政府優化及完善。李偉農回應表示,加上今次檢討,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已進行四次檢討,檢討時要平衡僱員的保障和企業的營運情況,希望收集數據時盡量客觀,未來會爭取盡量縮短結果的公佈;至於下一次檢討的期間將會是2023年4月至2025年4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