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線上調解室裡,澳門調解員程嘉雯和內地調解員通過跨境糾紛聯合調解模式,從雙方關心的還款期限、利息計算等爭議焦點出發,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促使雙方達成分期履行的調解協定,並指導雙方在調解協定上電子簽名確認。調解協議簽訂後,經當事人申請,橫琴法院依法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協議執行效力。
據瞭解,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2024年5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印發《關於吸納港澳調解組織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特邀調解組織的試點方案》。同年11月,澳門律師公會調解及調停中心、澳門勞動關係調解協會、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協會等三家澳門調解組織被吸納為特邀調解組織,在橫琴法院開展試點。
“三家澳門調解組織的加入,豐富和充實了我們的多元解紛力量,為合作區跨境民商事糾紛提供更為高效、便捷和專業的解決途徑,助力合作區打造更加開放、透明、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橫琴法院院長佘瓊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