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梅大高速茶陽路段“5·1”塌方災害調查評估報告22日發佈。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長時間持續性降水與多種因素疊加耦合作用,導致的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的塌方災害。
去年5月1日凌晨1時57分許,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梅大高速”)東延線K11+900至K11+950(營運樁號)路段發生塌方災害,往東方向半幅路堤塌方,導致23輛車掉落,造成52人死亡,30人受傷。
廣東省成立調查評估組調查災害原因,認為涉事路段受長時間持續性降水,地下水位升高,令路堤底部及基底軟化,突然滑動變形,引發路堤上部填土塌方。
報告指出,意外發生時有零星小雨,行車視線不良,車流量較平常突增,車輛墜落後起火燃燒,這些不利因素進一步加大了災害的損失。同時,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營、養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路堤的抗災能力有一定影響。
調查發現,災害發生前,廣東省出現多輪強降水過程,全省平均雨量破歷史同期紀錄。其中,2024年4月,降雨比較集中,距災害點約700米的梅林站月雨量為740.5毫米,為2021年1月有記錄以來最大值;距災害點約15.9公里的大埔站月雨量為628.2毫米,是歷史同期(往年4月份)3.75倍,是往年汛期(4-9月)月平均雨量的3.34倍,突破1957年建站以來最大月雨量紀錄。
調查查明,造成塌方災害的主要原因是:災害點路段為“倒三角形”溝谷地貌斜坡路堤,受長時間持續性降水影響,地下水持續累積、水位升高,暫態性地下水動靜水壓力、浮托力和滲透力持續增大,滑動推力不斷積聚,長時間飽水造成路堤底部及基底軟化,抗剪強度降低,路堤中下部及護腳牆突然滑動變形,引發路堤上部填土塌方,造成高速公路塌方災害。
4責任單位
32公職人員被問責
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稱,根據有關調查報告,廣東省紀檢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對事件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省交通運輸廳、省公路事務中心、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梅州市交通運輸局等4個責任單位和32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省公路事務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汪曉天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等問責處理。相關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已交由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