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發放條件有所調整,要求去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天。行政長官岑浩輝昨受訪表示,現金分享計劃從2008年實施以來,累計支出超過920億元,惟長期存在爭議。2011年政府已考慮調整,近年社會各界也呼籲完善發放制度。今年施政方針制訂前,經反覆研究並廣泛聽取社團、媒體、學術機構意見,社會普遍希望對實施多年的現金分享加以總結完善,因此作出相關調整。
岑浩輝指出,完善現金分享計劃之目的可歸納為幾方面考慮因素:第一、社會有共識要調整現金分享計劃;第二、社會福利政策、社會支援措施必須建立在可持續、健康和穩健的基礎之上,政府堅持把公帑用於關顧民生、保障民生,要“兜底”顧及老弱和基層群體;第三、社會福利政策需要有協調性和統一性,要參考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的制度,當中也有年度性額外注資的措施和資格條件的相關規定;第四、政府也參考了各地政府就類似公共政策的成功經驗和做法。
另外,早前本澳舉辦的演唱會揭發主辦方涉嫌僱用黑工,當中有60名在澳就讀的內地大學生涉案。岑浩輝表示,演唱會經濟是政府“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中旅遊+的項目之一,通過舉辦大型演唱會帶動整體旅遊休閒經濟的發展,從而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和稅收,其成效毋容置疑。現時一般遊客人均消費正下降,但參與演唱會的消費群體,人均消費最高,達4千元,亦可增加遊客逗留時間和消費,認為不應因為有關情況而否定演唱會對於刺激經濟的正面作用。
他指出,政府關注近期有演唱會活動出現的違法行為,警務部門、勞動監察部門已馬上採取行動對相關人士作出調查和檢控。政府承諾會予以嚴格規管,預防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同時也會加強打擊“黃牛票”,切實維護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