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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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享款項 今起分批發放
【發佈日期】2025-07-15 00:45:02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本年度現金分享由今日起透過銀行轉賬或收取劃線支票方式分批發放。據政府此前公佈,本年度現金分享維持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1萬元,非永久性居民獲發6,000元,但增設去年須身處澳門至少183天的條件,初步未符合發放資格的居民可自今年6月18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發放。

 
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由今日起至8月13日透過銀行轉賬及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分批發放。其中,大專助學金受益人、收取專業發展津貼和直接津貼的人士、領取退休金及撫恤金的人士、領取殘疾金、援助金、敬老金及殘疾津貼以及已選擇以銀行轉賬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等將以自動轉賬方式存入其銀行賬戶。其他人士將以劃線支票的方式寄送到已登記的地址。
收取劃線支票的居民,支票只可存入本人的銀行賬戶。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所收取的支票亦可存入其父親或母親的賬戶。
本年度現金分享維持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1萬元,非永久性居民獲發6,000元,但新設去年全年須身處澳門至少183天的條件,否則不具發放資格。其中,三類人士包括去年未滿22歲且父母一方具備領取現金分享資格的人士,以及收取殘疾金、殘疾津貼的人士可豁免計算在澳時間;此外,因年滿65歲居於內地,在橫琴居住、工作、學習以及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等8種理由而不在澳門的情況,亦視為身處澳門,並可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申請將有關期間計入在澳期間,如經計算後符合在澳183日的標準,則可獲發現金分享款項。
已符合發放資格的居民可通過“一戶通”及現金分享計劃官方網頁(https://www.planocp.gov.mo/),查閱個人收取款項的方式、進度等資訊,如有需要亦可在系統內申請更改郵寄支票地址及重發支票。
關於《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最新的發放款項資訊,可瀏覽現金分享計劃官方網頁或關注財政局微信官方賬號(DSFRAEM)。如有查詢,可致電查詢熱線2822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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