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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11月3日消息,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當日發佈公告,實施10項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務政策舉措,當中6項措施將於11月5日起實施,包括擴大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試點實施範圍,以及支持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產要素高效跨境流動等。
人才簽注擴至長三角及京津冀
據公告,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上,在長三角、京津冀地區全域,以及全國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在上述區域工作的內地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衛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其他人才,可憑人才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等出具的有關人才證明,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往來香港或者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另外,11月5日起,對於在合作區科研院所、科技創新企業等機構工作的中國內地人才,經合作區深圳園區管理部門備案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予簽發3年多次有效往來香港、澳門人才簽注,申請時免予提交人才證明。
同時,允許新興、初創企業首年度免納稅額辦理往來港澳商務備案,對高新技術、高端製造等重點企業機構往來港澳備案人數名額予以傾斜。在皇崗、福田口岸設置合作區專用通道,允許深圳園區內企業機構工作人員經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入出境,為經常進出合作區的企業機構工作人員提供邊檢快捷通關便利,為因重大項目、重要活動等需緊急進出合作區人員提供預約通關服務。
運輸科研物資進出合作區車輛方面,亦會開設綠色通道,優化通關查驗方式,提升科研物資通關效率。
學者:簽注政策促人才流動聚集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發展與國資國企研究所執行所長余凌曲3日接受香港中通社採訪時分析指,當日公告中部分人才簽注相關政策的實施,進一步強化了香港的國際人才蓄水池功能,有益於吸引更多內地高層次人才前往港澳,同時也有助於通過港澳平台引進海外優秀人才,促進了人才的雙向流動,將使得人才聚集效應更加彰顯。
對於擴大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試點實施範圍,余凌曲指出,這可視作大灣區相關人才政策的經驗推廣,重點解決跨境科研活動、學術交流等問題。
針對支持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產要素高效跨境流動舉措,他表示,這可視作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將大灣區人才跨境流動政策進一步細化。如符合條件的內地人才申辦3年多次有效往來港澳人才簽注,申請時免予提交人才證明,這是政策的放鬆;合作區專用通道的設置使過境更加便利;而為運輸科研物資進出合作區車輛開設綠色通道,提升科研物資通關效率,這屬於支持人才流動政策的延伸,畢竟很多科研人員跨境活動需要相關設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