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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三名本地女子早前墮入網上投資騙局,遭誘騙炒港股,分別損失323萬、126.4萬及177萬港元,其中損失最多的女事主在一個多月內17次把款項轉賬至騙徒所指定的多個香港銀行賬戶。司警接報後已對案件展開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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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案件的事主為一名本地女長者,其於今年10月被陌生人拉入一個陌生的Whatsapp投資群組,群內經常有人分享投資心得。未幾,一名自稱是“客戶經理”的群友向事主推薦投資平台,並分享其投資獲利經驗,遊說事主投資港股。事主信以為真,按指示下載相關投資平台,並註冊開戶,隨後由同月31日開始先後17次轉賬合共323萬港元到數個平台提供的香港銀行賬戶,由該名“客戶經理”代為炒股。至本月5日,“客戶經理”再遊說事主進行配股,以謀取更大利潤,並提議若無本錢可向財務公司借款。事主之後向家人提及其投資事宜,被告知遭遇詐騙,隨即於本月6日下午到司警局報案,報稱損失323萬港元。
第二宗案件的事主同為一名本地女長者,其Whatsapp賬號於今年8月20日收到一名自稱“香港知名股評人”發來的投資盈利信息,對方聲稱自己炒股經驗豐富,可幫事主投資贏錢。事主聽罷心動,遂聯絡該名“股評人”商議相關投資事宜。由於事主不懂使用網上銀行,對方提議事主在銀行櫃員機轉賬,讓其代為投資。事主遂於9月17日、10月16日及本月5日分三次到銀行自助櫃員機轉賬合共126.4萬港元至3個指定的銀行賬戶。期間,有人不斷向事主展示炒股賺錢記錄,以博取事主信任。至本月7日,事主家人見其頻密地使用通訊軟件Whatsapp,詢問後知悉其遭遇詐騙,隨即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126.4萬港元。
第三宗案件的女事主為一名本地中年女子,其於今年9月3日透過Facebook看到買賣股票廣告,隨後加入投資群組,群內有許多人分享投資心得。及後,一名“投資助理”指示事主下載應用程式,聲稱可透過“AI科技模式”進行投資。事主不虞有詐,按指示到銀行匯款177萬港元到指定的賬戶,並透過所謂的“AI科技模式”代為投資,期間賬面一度顯示盈利逾400萬港元。本月7日,當事主要求提現時,被“客服”告知需額外支付投資額的一成作為“管理費”,且不可從賬戶中扣取。事主拒絕,並向上述“投資助理”了解情況,之後被拉黑,其懷疑受騙,報警求助,報稱損失177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