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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1月29日消息,中國民政部當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去年12月聯合財政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聚焦提升臨時救助的時效性與可及性,推出多項改革舉措,強化其在社會救助體系中“兜底的再兜底”功能。
據介紹,新政最引人注目的是全面推行急難事項“小額快救”機制。對因突發變故、意外傷害或重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嚴重困難的個人或家庭,明確要求救助申請辦理時限不超過3天,實行“小金額、免核對、快辦理”。救助標準最高不超過當地一個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保在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前提下,迅速緩解群眾燃眉之急。
針對剛性支出壓力大的低保邊緣家庭和教育、醫療等必需支出驟增的家庭,《意見》首次明確將其納入臨時救助範圍。此類家庭經公示後可獲得臨時救助,填補現有分層分類救助體系中的保障空白,構建更完善的梯度救助格局。
此外,新政強化臨時救助對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補充作用。已納入低保、特困供養或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的群體,在申請臨時救助時可簡化程序,重點核實必需支出,短期內免於重複核查收入與財產。對於未參保失業人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及低保申請尚在審核期但生活難以為繼者,也可依規獲得及時救助。
《意見》還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建立科學的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機制,綜合考慮遇困人數、持續時間與困難程度,合理分檔設定救助金額,嚴禁脫離實際盲目提高標準。
據悉,“十四五”期間全國年均實施臨時救助超過880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