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時訊】立法會昨日就《聘用殘疾人士的稅務優惠》法案聽取引介和進行表決,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多名議員對政府有意推出鼓勵企業聘用殘疾人士的措施亦表示支持。但質疑減稅手段是否有吸引力,及制定的工時下限是否合適。
昨日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會上引介法案,指法案旨在推動僱主聘用殘疾人士,為殘疾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法案建議每聘用一名殘疾僱員,且月工時不少於128小時,可獲5000元稅務減免,該扣減金額可視日後經濟發展情況作出調整。
他補充,截至今年9月,持有殘疾證人士約有11,500人;如果有關人士全部受聘,粗略估計特區將會少收約5,750萬元的稅款。
議員梁孫旭、林玉鳳、李靜儀等人憂慮,至少128小時下限會否太長。而鄭安庭更指,不同情況殘疾人士,可承受工作時數亦不同;李靜儀稱,一些輕、中度智障人士不易維持專注力,每日工作3至4小時已是極限。眾議員又指出,現時不少中小企已獲豁免稅務,又質疑5000元稅惠對大企而言吸引力不大。
梁維特回應,128小時制定是參考如最低收入補貼等現行法規規定。他希望社會可先以有關時數作為起點,將措施建立為永久性制度,政府再邊推行邊檢討措施,好過現時眾人單靠推斷。
此外,議員李振宇和蘇嘉豪指,現時政府公務員中,殘疾員工比例只有0.2%,質疑政府不帶頭做示範,又如何推動企業;對此梁司未回應。
(記者 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