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港輸內地葡萄酒
通關徵稅便利擴域
【澳時訊】經內地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協商,於昨日起,將經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通關徵稅便利措施,擴大至內地海關所有口岸。
經香港輸往內地葡萄酒貨物的數據及資料,已向香港海關申報備案並通過香港海關審核的,以及在向內地申報進口時,均可以享受通關徵稅便利。
據悉,香港備案出口商需提前向香港海關申報葡萄酒備案數據,經審核後生成“便利措施備案編號”,相關備案數據將自動傳輸到內地海關通關系統。內地進口商申報進口相關貨物時,需在報關單輸入“便利措施備案編號”,通關系統捕捉信息後,自動對報關單數據與備案數據進行對碰,對碰成功的報關單,海關在通關環節簡化審價流程,快速完成通關手續。
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於2010年簽訂葡萄酒貿易合作安排,為經香港輸往內地的葡萄酒提供通關徵稅便利措施,該措施早前已陸續在深圳、廣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個口岸實施。截至今年8月,便利措施框架下進口葡萄酒共計900多萬升,貨值近5億元。(記者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