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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互認疑增荷屬偽命題
【發佈日期】2017-11-10 01:58:0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澳門與內地駕駛執照互認方案初步構想日前出台。方案內容是,持有本澳輕型汽車駕駛執照的澳門居民可免考試換取內地各省的駕駛執照,在內地駕駛輕型汽車;持有內地輕型汽車駕駛執照的內地居民只要在本澳合法逗留,便能在本澳駕駛輕型汽車,但不能換取澳門駕駛執照。

方案公佈後,有些“凡是派”人士不出意外地在不同場合都提出了似是而非的反對意見,之後不乏一些人隨之附和起舞。綜合而言,反對的理據主要有以下幾點:大量內地車輛湧入,澳門道路將無法負荷;內地人在澳門開車,疑使得過界及黑工司機的情況更為猖獗;中國沒有加入《道路交通公約》,內地人士駕駛習慣不文明。此外,還有一些人的反對理據是“沒有科學數據”、“沒有迫切性”。
其實,駕駛執照互認僅限於駕駛資格,內地的車輛不會因此而進入澳門,因此對大量內地車進入澳門造成路面難以負荷的擔憂完全是杞人憂天。至於說內地人可以在澳門開車,會導致過界及黑工司機猖獗,這同樣也缺乏依據。黑工司機本身是違法的,不會因為這名司機有駕照或沒有駕照而有任何不同,更何況駕照互認僅限於私家車,貨車駕照不屬於這次互認的範圍。至於中國沒有加入《道路交通公約》,一方面是歷史的原因,更主要的,還是車輛管理的問題。加入公約後,一個締約國註冊登記的車輛可以駛入另一個締約國,中國有十幾個接壤的國家,如果加入的話,會對中國的車輛管理甚至國家安全造成影響。公約的加入完全是開放的,與駕駛技術或駕駛習慣沒有關係。
香港與內地駕駛執照互認實施了十三年,也沒見內地司機在香港開車違法的比例,明顯比香港司機高。事實上,已經換取香港駕照的內地人士已經超過二十萬,根據《道路交通公約》,他們本身就可以在澳門開車,但未曾聽聞對澳門交通造成特別影響。綜上所述,疑駕照互認增加本澳路面負擔,完全是個偽命題。◎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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