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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職務須經全體投票 施政辯論日程不容有變
賀去信法院押後審蘇
【發佈日期】2017-11-15 02:55:2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澳時訊】初級法院日前去函立法會,稱議員蘇嘉豪被控“加重違令罪”,已定於本月28日進行公開審判,並要求立法會就是否中止蘇嘉豪議員職務作出決定。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已與蘇嘉豪會面探討相關程序安排,指一切按照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辦事,並去信法院要求延後開審日期。澳時記者 帥滇

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大會,聽取行政長官發表2018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在會議開始前半個鐘,便有大批記者聚在立法會大樓內等待蘇嘉豪的出現,了解其對檢控事件的回應。蘇嘉豪在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警方在前日夜晚發出17張圖片和文字稿公佈控罪的行為實屬罕見,認為警方不應該在審判前過多披露消息。他強調自己會尊重立法會既有程序和司法程序,不會對案件作過多評論。
賀指按章程辦事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在當日大會結束後接受傳媒採訪時指出,蘇嘉豪是回歸以來立法會首位面臨刑事審判的議員。立法會將按照法院的要求,並遵循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有關規定對是否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作出決定。但他強調,中止議員身份需要召開全體大會,若有過半數的議員認為蘇嘉豪有必要去法院澄清情況,而投了讚成票,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便會中止,而其議員身份依然保留。一旦法院最終宣判無罪,蘇嘉豪立即可恢復議員職務。如果大會過半數議員不同意蘇嘉豪中止職務,那麼法院必須中止審訊,直到蘇嘉豪不再是議員時再繼續。
賀一誠還指出,如果法院最終確定的審判結果是處以30日以上徒刑,按照基本法第81條第五款規定,蘇嘉豪便會喪失議員身份。他又稱,由於立法會將展開連日會議辯論明年度施政方針,不可以突然插入另外的會議,已去信法院要求延後開審日期。
特首不評論蘇案
特首崔世安則表示不評論蘇嘉豪涉及的案件。他指出,立法會有本身制度處理,需要尊重制度。崔世安又表示,有關案件不是在近期發生,眾所周知。警方的搜證工作和檢察院起訴工作,一般案件不需向行政長官匯報。他又強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檢察院和法院亦只服從法律工作。
根據立法會網頁公佈的日程顯示,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將於明日召開閉門會議,研究應否中止蘇嘉豪的職務,並於本月20日前發表相關意見。

黃少澤:檢控合法不涉政治

【澳時訊】蘇嘉豪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被檢察院控訴並將接受初級法院審判一事,社會上有聲音指事件多多少少涉及“政治命令”。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在立法會結束接受採訪時回應稱,治安警察局在此次事件中依法依程序、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同時符合警方對所有同類事件的處理方式,絕不涉及其他意圖,希望公眾不要混淆概念。
黃少澤指出,蘇嘉豪參與遊行時及被檢察院起訴時並不是立法議員,所以警方的執法工作與其現在立法議員身份無關。他又提到治安警已發出新聞稿聲明,執法工作符合當局對所有同類事件的處理方式,亦是合理、合法、公平和公正執法。
被問到警方是否濫用“加重違令罪”,黃少澤表示不認同。他指出,任何訴訟程序在進入檢控階段,已表明檢察院確認警方的執法行動合法有效。
蘇嘉豪亦指,本次檢控並非臨時提上日程,“早在今年3月份,檢察院已經起訴,6月份便通知我們將在11月28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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