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星陳喬恩此前因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最終7日完成偵結,檢方考慮陳喬恩認罪態度良好,且無前科等情況,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陳喬恩今年1月4日因酒後開車被訴,交台幣10萬元保釋。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陳喬恩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等情況,因此處分緩起訴,期限兩年,並要求陳喬恩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須在一年半內履行,未來也不排除要求陳配合反酒駕等公益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