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時訊】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工務局副局長劉振滄、運建辦主任何蔣祺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在會後引述政府表示,當局未來會有3至4個公共工程試行新判標方法,即在工程品質和綜合能力評分後,才在首三位中選出價低者中標。
澳時記者 宋吏能
面對社會對於本澳公共工程工期拖延、預算超支及質量缺乏監管等的批評,李靜儀在會後引述政府表示,近年公共工程數量非常大,同一時間可能要處理相當多的工程,而受限於人手、程序和法律等的限制,政府壓力頗大。
李靜儀稱,委員會理解政府所面臨的工程壓力,但過往例如湖畔經屋等公共工程,不少都出現質量上的問題,委員會關注政府有何實質的機制來提高公共工程質量、做好監管工作。政府則承諾未來將汲取教訓,對於包括公屋等公共工程都會考慮在選用物料和施工上改善,避免出現相同情況。同時將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制度,進行處罰。
至於社會有意見指當局以往採用的“價低者得”的評標方式導致工程超支延期,政府則強調過去和現在都並非採取“價低者得”的方法,但亦同時坦言如“採購法”等相關法律多年都沒有修改過,已落後時代發展,政府目前正檢視以往在判標程序上的情況,試用新評標方法,將價格所佔分數降低,更多考慮相關施工質量和工期等因素。當局表示,未來會有3至4個公共工程試行新判標方法,即在工程品質和綜合能力評分後,才在首三位中選出價低者中標。
另外,政府代表在會議上指出,本年度施政報告報告提出1億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有34個,設計中的工程亦有27個,加上未來新增的例如跨海通道等,目前運輸工務部門應對大量工程,未來將在如人工島、離島醫院等相關重要的公共工程,嘗試引入第三方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