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漁翁街“牛皮廠”地段獲准重新利用興建樓宇,新澳門學社認為項目批給過程疑點重重,促請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學社表示,這幅土地過往曾多次修改批給合同,均有列明土地利用期,但多次逾期發展,違反合同義務,當局應收回土地。
新澳門學社昨日向廉政公署遞信,指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准許漁翁街15及17號地段的爛尾樓發展項目復建,有關修改批給合同,在溢價金計算、土地利用逾期、規避《城市規劃法》等多方面,引起公眾不少疑點,加上原批給合同曾被證實涉貪,而今次修改批給合同亦未按涉貪前原合同的發展規模,為此要求廉政公署立案調查有關發展項目。
對於漁翁街發展項目今次再獲豁免繳納溢價金,政府解釋是因為項目已於1996年繳過溢價金,今次項目總建築面積亦較1996年原批示少,學社認為,溢價金之低,達到非常不合理程度。
學社指,該土地過去多次修改批給合同,均有明訂相應土地利用期,但承批人卻因各種因素而一再違反相關義務,讓人質疑當局是否放棄按照《土地法》收回屢次違反利用期限義務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