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日前公布《2017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民建聯公職法關注組及公共行政改革關注組召集人李良汪表示,從報告所述、列舉的個案及統計數據顯示,反映出包括領導及主管在內的不少公務人員,對行使與職能有關的法律一知半解,且依法施政意識薄弱,建議政府作針對性培訓及宣導。
李良汪指出,報告顯示處理反貪案件共545宗,較2016年的252宗大幅上升超過一倍,一方面反映廉署打貪成效有所提升,另一方面亦揭示社會廉潔風氣仍有待加強。而報告列舉的反貪個案中,包括有主管在內的公務人員涉案。值得指出的是,公務人員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一旦出現問題,影響的是公共利益,故社會對公務人員的道德操守相對要求較高,特別是領導及主管人員。他建議須因應犯罪方式,完善相應的法律與制度,以堵塞漏洞;同時結合相關犯罪情況,對公務人員作針對性、非“走過場”形式的廉潔培訓,一方面從法律、制度方面作監管,另一方面透過有效的廉潔教育作預防。
行政申訴方面,報告提及共收到719宗個案,分為30個類別,當中涉及公職制度的就有208宗,佔總數近三成;而3個專案調查及列舉的8個行政申訴個案中,分別有2個及6個涉及人事管理及聘用等公職法律問題,反映包括領導及主管等在內的各級公務人員,對相關法律制度認知不足或有誤解。尤其領導級人員,不論是任何職能的公共部門,其領導均負有人事管理的責任與義務。他建議加強對各級公務員就人事管理、招聘、紀律及義務等公職法律制度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