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首頁»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性侵疑案發酵 學校涉知情不報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魯彌士主教幼稚園性侵疑案發酵
學校涉知情不報
【發佈日期】2018-05-14 22:37:00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魯彌士主教幼稚園男校工疑性侵學童案持續發酵。社文司譚俊榮司長對事件憤怒並予以譴責,其透露,去年12月就有家長向校方投訴疑似性侵事件,學校並未及時通報教青局,校方需周四提交報告,政府不排除採取相應措施;教青局正副局長對事件痛心並重視善後工作;目前疑受性侵的學童增至9名,其中7名學童家長報案。

譚俊榮昨日受訪時稱,特區政府對魯彌士幼稚園發生懷疑性侵個案感到憤怒,並對有關行為予以譴責。他稱,教青局已要求校方於本周四提交調查報告,當局收到報告後會作詳細分析研究,若發現校方處理事件不妥,不排除採取行政程序處理,並會盡快向社會公佈。如果發現校方不履行學校違紀通報機制或者有失責之處,將就此提出行政程序。其強調,政府對學生被非禮、性侵、虐待零容忍,“一宗都唔應該有”,未來會加強對全澳社會、家長、老師、學生的宣傳教育。

譚俊榮表示,去年12月已經有家長向幼稚園管理層投訴,校方應該立即向教青局通報,但是當局一直不知情。譚俊榮稱,任何一間學校或有經驗管理層都應知道此類事件不應發生,如果一旦有人反映或發生事件應立即向教青局通報,校方亦應先處理有關問題,而非將責任推給教青局。

家長不滿落口供方式
司警澄清可專人陪同
【本報訊】就有傳媒報道指有家長向議員反映,指司警處理近期發生的兒童懷疑被性侵案件時,沒有顧及受害兒童的情感。司警昨日發出新聞稿澄清指,非常明白家長對案件調查的關注,也理解家長們心情,同時亦明白兒童在陌生的環境下會不安和產生壓力。因此,每次兒童會晤或落口供時,至少會有一名小童信任的人士(家長或社工)陪同在場。
司警指出,按照機制,每次接獲與兒童有關的案件時會安排到一個環境舒適的房間,並安排兩名受過兒童詢問技巧專業培訓的女偵查員進行會晤,以便能照顧到其心理狀況,避免令其產生心理壓力。
司警又指,為了讓兒童在輕鬆、沒有心理壓力下講述案情,在早年已專門設置兒童活動學習室,室內環境寬敞舒適;無論到來的兒童是報案人、證人或受害人均會安排在此室進行會晤,家長亦可陪同子女一起進行會晤,以便司警可順利獲取相關資料。
經翻查相關記錄,事發當日司警局人員安排受害兒童在兒童活動學習室內會晤約1小時,然後再進行記錄,司警局由接案到將受害兒童送上山頂醫院接受檢查,共約花兩個半小時。
司警稱,在調查案件時,警方需要取得充足的證據,目的是查明案件真相,將作案人繩之以法,因此在錄取口供時需要進行詳細詢問。上述事件當中家長可能存有誤會,司警希望家長能理解。
免二次傷害學童 議員助家長發聲
【本報訊】昨日下午,林玉鳳議員協助疑受性侵學童的家長舉行記者會。林玉鳳指,有家長反映就事件報警、學童作供後,發現小朋友在情緒及行為等方面出現異常情況,冀當局改善調查取證方法,保障及照顧小朋友情緒,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林玉鳳表示,事件發展至今已有9名家長反映懷疑小孩遭到性侵,當中有7名家長已報警求助,其餘兩名家長因憂慮小孩受到二次傷害暫未報案。她稱,有家長反映就事件報警後,發現小朋友在情緒及行為等方面出現異常情況,促請司警在調查取證時照顧小朋友情緒,在日後落口供時可允許家長陪同,同時可安排兒童心理學家或專業人士在場提供協助,確保在取證的過程中不會對小孩造成二次傷害。
林玉鳳續指,針對小朋友有可能在往後的調查及審訊過程中,會被要求重複說明案發經過,期望司法系統可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考慮讓小孩以錄影錄音的方式作供。因有受害人反映,有的小朋友可由家長陪同落口供及驗身,但有的則被拒絕,似乎司警在有關事宜上未有系統性處理。
有出席記者會、已報案的家長表示,有學童在落口供後,出現如拒絕父親幫助洗澡、害怕上洗手間、咬手指、自稱“醜樣”、失禁等異常行為,有些行為在報警前已出現,如瀨尿等情況則是報警後才發生。雖然教青局在事件被揭發後已到學校作出輔導,但因不少家長擔心相關情況,不讓學童上學,而學童也不太懂教青局所提供的幻燈片內容。有家長認為,教青局應在事前諮詢家長是否接受輔導的情況下,提供點對點及具針對性的心理輔導及指引,除了舒緩學童的心理壓力外,亦讓家長知道如何與孩子溝通。
梁慧琪:未來加強監管和恆常教育
【本報訊】教青局副局長梁慧琪接受採訪時表示,就魯彌士幼稚園懷疑性侵案件,收到許多不同層面家長求助,當局認為不適宜公佈求助數字。目前仍需調查是學校抑或是老師知悉事件後,有否出現無通報的情況。
據瞭解,目前資料顯示,涉案男子主要跟進幼稚園整體清潔工作,部分時間經校方安排,也會協助向小朋友派飯、分配下午茶等,但具體情況仍待學校提交報告。有媒體向她提問,涉事幼兒園在去年就接到過家長的投訴而當局沒收到相關通報,是否學校需要承擔責任。她回應稱,當局還在調查當中,已要求學校在書面報告中詳細匯報相關細節,還需要明確學校哪一層面瞭解相關事件。
她表示明白有其他家長會產生擔憂,局方亦對事件感到痛心。她提醒家長不宜直接向小朋友提問,避免讓兒童受到驚嚇,影響長遠發展。她建議家長用比較生活的方式發問,讓兒童自然地回憶上學及放學後發生的事情。
梁慧琪稱,局方將分3場與全澳學校舉行互動會議,聽取各校關於每年更新學校運作指南的意見,對相應文件進行優化,包括在修改處理懷疑性侵犯的指引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她透露,近期教青局計劃向全校家長教授如何與子女溝通瞭解事件,未來局方會加強監管及恆常的教育,尤其是性教育和家長教育。當局希望能做好預防工作,教育小朋友了解什麼是不合適和不正常的接觸,在遇到有關事件時,學會拒絕或舉報並向家長求助。
 
 
魯彌士幼稚園疑現集體腸胃炎
【本報訊】衛生局昨日接獲一宗懷疑集體腸胃炎事件報告。事件發生於士多紐拜斯大馬路的魯彌士主教幼稚園K3B班級,共7名學生及1名教師發病,4男4女,年齡為5至30歲;大部分患者自5月12日傍晚起相繼出現嘔吐等病徵,患者均已到醫療機構診治,病情一般,無重症和住院個案。據了解,該班首名患者於5月11日在課室內嘔吐2次;按患病學生的用餐情況,排除事件由食物引起的可能性。根據發病時間、病徵、潛伏期及症狀,考慮是病毒性腸胃炎事件的可能性較大。衛生局現正對事件進行詳細調查跟進並安排採集部份患者的大便樣本進行檢測,亦已指導有關場所正確處理嘔吐及排泄物的方法及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
諾如病毒(諾沃克樣病毒)和輪狀病毒是病毒性腸胃炎的常見病因,多發生於秋冬季節,極容易傳染。諾如病毒感染極容易在集體院舍,如安老院及學校引致爆發,各年齡人士均易感染,其傳播途徑包括食用或飲用受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接觸患者的嘔吐物或糞便;接觸受病毒污染的物品;或經飛沫傳染,潛伏期通常為24至48小時。輪狀病毒感染則多見於6個月至2歲的嬰幼兒,傳播途徑主要是接觸患者的糞便。這兩傳染病的病徵相似,包括噁心、嘔吐、腹瀉水樣便、腹痛、輕微發燒,一般病情較輕,為自限性疾病,病程一般1至5天,併發症不常見,兩疾病均須由實驗室檢測才能證實。
衛生局呼籲市民注意個人、環境和食物衛生,食物從業員或護理人員如有嘔吐或腹瀉現象,切勿上班,並應儘早求診,採取嚴格的個人衛生措施,防止疾病進一步擴散。若出現懷疑病人時,照顧者應非常小心處理病人的糞便及嘔吐物,在照顧完每一個病人後應立即更換手套及洗手。所有托兒所、學校、院舍及同類機構,如有集體發病情況,應即時聯絡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電話: 28700800),以便即時作出跟進。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