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政總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昨日表示,截止7月1日,逸園賽狗場舉辦三次領養格力犬的活動後,共有 87隻格力犬已被登記領養,除了40多隻由本地居民認領外,其餘認領者多為海內人士,其中大部分為香港及台灣的居民,內地認領人士接近10人。目前約有50多隻格力犬已完成轉名。
羅志堅表示,民署會依法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轉名手續,其中海外地區的認領者需要提供當地進口(格力犬)許可。若領養者出示進口許可,民署會協助辦理格力犬出口相關手續及轉名手續。
有傳媒問及有部分領養人士可能存在不良居心,會將狗隻用於繁殖或售賣等商業用途,民署在審核領養對象的過程中是否過於簡單?羅志堅表示,不應該懷疑一個老遠由外地來澳領養一隻格力犬的熱愛動物人士,其領養動機及狗隻去向。他表示,所有狗隻受《動物保護法》管理,澳門也有嚴謹動物出口政策,不擔心會發生狗隻被非法運出的行為,領養者需向狗房辦理轉名手續才是合法領養。羅志堅又稱,若逸園最後未能妥善安置好剩餘格力犬,當局將會依從《動物保護法》向該公司提出檢控。
據悉,領養格力犬的海外人士目前正處理相關手續,暫未有狗隻出口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