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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員執業制度趨嚴格
坊間認同再實習
【發佈日期】2018-08-12 23:03:3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律建議,十五類醫療人員大學畢業後,須再實習及考試才能執業。澳門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邀請多位嘉賓一同就“再實習才註冊、醫護專業趨嚴格”議題展開討論。

並非要求兩次實習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邀請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立法議員黃潔貞、澳門急重症醫學會理事長李彩珠、醫務委員會委員潘志明、青年醫生協會會長張敬文及新青協理事劉震威,一同探討醫療人員執業制度。
梁佩珊表示,坊間聲音大多認同現行制度有必要進行一個改革,她稱一個制度的改革,必然有不同的意見和見解,只能在尋求大眾共識的情況下,尤其是以市民的角度出發去維護這個專業,“生命是無價的”怎樣可以確保一個安全的醫療環境下,能夠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務,這是政府與社會各界共同的目標和理想。
她強調,法案所稱的實習期並非兩次實習,由於醫科學生在課程中的實習,其身分並非醫生,在執業前能夠有導師監測這一年的實習情況,檢視其是否能獨立行醫,否則對市民的保障不足。她續稱,現時公職醫療人員亦須通過實習、考試環節,私人醫療則未有此制,故希望將公營及私營制度統一。
此外,國家執業醫師資格也規定醫科畢業生需實習三年、通過考核才能取得。是次的法案,還設有部分認可或全部認可制度,由相關醫療專業委員會決定,但除了知識技能外,法案也關注人員是否熟悉澳門的醫療機制及情況。
坊間關注新舊銜接
黃潔貞則關心私人醫療機構實習的津貼問題,以及相關行政法規能否與法案同步出台。她建議政府多與業界溝通,讓他們詳細了解“新人新制、舊人舊制”,以免對行業造成過大的衝擊。她還呼籲有關處罰須配合《醫療事故法》,不應將過多壓力施於醫療人員身上。同時她亦憂慮本澳醫療實習名額不足,醫療人員實習會為機構帶來壓力。
李彩珠認為,一畢業即立即行醫難免令人缺乏信心,認同建立統一的考核標準,唯如此本澳的醫療水平才能與國際接軌,提升專科醫療水平,保障市民健康。潘志明則表示,時下的私人醫生很多已經有專科醫生的能力,只是得不到認同。希望透過將來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可以提供一個平台,讓私人醫生可以充權,在自己的診所或醫療機構,同時讓病患可以找到一個專科醫生,這是一個進步。
張敬文則指業界對此制仍有所保留,法案建議的考核制度應該寬鬆和公平,若太嚴格就會影響醫療人才回流,同時內地的醫科大學不少已達國際水平,他相信考取到內地執業資格的醫生亦已有能力在本澳執業。劉震威稱,有關政策可提高醫療水準,但新畢業生的確很需要一個平台去做實踐。
針對議題,現場觀眾大多認同有需要將現行制度改革,同時擔憂政府與私營醫療機構的銜接應如何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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