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警方例會通報兩宗分別為未成年女學生遭性侵以及懷孕案,其中一名疑犯16歲李姓男中學生因與13歲學妹偷嘗禁果,已被警方以涉嫌觸犯對兒童之性侵犯罪移送檢察院偵辦;而另一名致16歲少女懷孕的19歲男中學生仍在接受調查中。
13歲女自稱自願
據警方介紹,7月15日下午,13歲的女學生應同校16歲學長邀請外出約會,晚7時左右,在黑沙環某大廈天台梯間與該名學長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學生如常回家並未向家人提及該事,但事情後來經由女生的朋友告知其母親。雖然女生事後聲稱是自願行為,但其母親得悉事件後,於本月20日帶同女生到警局報案,同時要求追究男方刑事責任。
據悉,涉案男學生姓李,16歲,就讀黑沙環某學校初三年級;案中女學生今年初二,二人就讀同一所學校。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女學生不僅聲稱自願,還表示雙方並不是情侶關係,李某亦承認提前準備好避孕套,做足“安全措施”。
司警接手調查後發現,男學生在案發後不久已離開澳門,直至本月9日,警方在男學生經關閘入境時將其拘捕帶回調查,並在11日以涉嫌觸犯對兒童之性侵犯將其送交檢察院處理。
16歲女證實懷孕
另一宗案件的女事主同樣是未成年人,涉令其懷孕的是同校的19歲學長。兩人就讀於中區某學校,在去年11月成為情侶,並於今年2月首次在男學生家中初嘗禁果,兩人在未有使用安全措施下發生性行為。
隨後兩人又在未採取安全措施下多次發生關係,直至今年7月女學生發現生理周期不正常懷疑懷孕,在男方陪同下求醫並證實懷孕。女學生家人在得知女兒懷孕決定報警追究,並於12日晚報案。治安警接報後現已將案件轉交司警跟進,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教青局稱強烈譴責
教青局對於先後有未成年學生懷孕及遭性侵犯的事件感到震驚及痛心,並對涉案者予以強烈譴責。教青局非常關注事件,已聯絡受影響的學生家長,而學校與輔導機構在獲悉事件後亦即時開展危機處理工作,並為相關學生及其家庭提供所需的支援及輔導服務。
根據澳門法律,任何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均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將面臨最高10年徒刑,教青局呼籲青少年切勿因一時衝動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