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昨日回應發生在金龍酒店門外的警員檢控違例的士司機事件,指事件中警員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將目睹的客觀情況作出票控,並依法提供申訴途徑予當事人提出書面答辯。
12日本澳社交平台上流傳一段警員對違例的士司機檢控的片段,疑指控警方對涉事的士司機的執法不公,引起居民熱議。治安警回應稱,事發於12日晚8時35分左右,當時交通警員駛經馬六甲街金龍酒店門外,目睹一輛的士正停泊於酒店門外的士上落客位,當時車上沒有乘客且司機沒有配戴安全帶,於是上前作出檢控。該名士司機承認沒有配戴安全帶,認為自己剛落客沒違泊。警員於是按《道路交通法》規定作出票控後,並向的士司機表示他可以提出申訴。的士司機事後前往交通廳繳納沒有配戴安全帶的罰款,並就違泊檢控填寫書面答辯。治安警跟進調查有關情況後,分析整體紀錄及當事人陳述,認為該輛的士確實曾作出落客操作,並且只是短暫停留,對的士司機的違泊檢控作出歸檔決定。
治安警強調,事件中警員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將目睹的客觀情況作出票控,並依法提供申訴途徑予當事人提出書面答辯。警方重申,執法部門必須依法執法,對違例情況作出處理,並根據法律訂定完善機制對存在爭議的情況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