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首頁»執法成本高處罰低 譚司認同非法旅館刑事化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執法成本高處罰低
譚司認同非法旅館刑事化
【發佈日期】2018-12-05 01:00:55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昨日立法會辯論明年度社會文化領域施政方針,多名議員關注屢禁不絕的非法旅館問題,建議政府盡快修法,將非法旅館處罰刑事化。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認同建議並表示,現時經營非法旅館犯罪成本低,修法將處罰刑事化,有利於加大對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的阻嚇作用。


本澳旅遊業興旺,星級酒店、賓館的房價高企,不法分子藉機利用私人住宅單位改建成旅館出租圖利,人多口雜如“冇厴雞籠”,給居民的人身安全、環境衛生、消防等方面帶來了嚴重的隱患;更有甚者,已衍生毒品、賣淫、非法禁錮、窩贓非法入境者等問題。雖然政府於2010年8月已實施《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例,惟非法旅館現象依然猖獗,屢罰不止只因違法者僅被科處罰款,而非刑事處罰。故坊間一直有聲音建議政府將經營非法旅館處罰刑事化,加大力度打擊不法之徒。
昨日辯論上有多名議員關注非法旅館屢禁不絕的問題,議員宋碧琪認為此屬居民安居之事,應予以高度重視,建議政府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或盡快透過出租屋登記等措施來落實解決相關問題。議員高天賜更直言非法旅館是“罪犯溫床”,建議應交由警方作執行處理,他並稱,針對相關問題要未雨綢繆,不要等到出現命案等嚴重事故才“亡羊補牢”。
聯合巡查效率低浪費人資
譚俊榮回應表示,認同非法旅館需要修法,並指出自打擊非法旅館法生效後,旅遊局跟進情況並查封了1,239個單位,但由於非法旅館環境複雜,文職工作人員巡查時存在一定的危險,通常需要軍裝警員陪同以確保人身安全,導致執法效率低下,浪費人力資源。他續稱,現時經營非法旅館的犯罪成本太低,很多只是罰款了事,令犯罪數字一直上升,若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將對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外來人士具阻嚇作用。
然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日前列席立法會明年度保安範疇施政辯論時,卻不認同將非法旅館刑事化,認為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是最高的成本,稱由於非法提供住宿為沒有特定被害人的案件,故刑事化後一般會以危害公眾利益起訴,一般刑罰較輕。即使判罪亦只會緩刑,作用不大,而且證據要求嚴格,訴訟期間長。他認為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推行出租屋登記。對此意見,譚俊榮表示尊重,但個人仍希望非法旅館刑事化,認為肯定有辦法改善現況。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