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子涉嫌在2014年時,利誘一名24歲日本女學生來澳賣淫,並以抵債為由將女子“賣肉”所得的5萬多元盡數拿走,事後還逼迫女子簽署逾2萬元人民幣欠條並拍攝照片。男子在案件被揭發前離境,事隔四年,日前他再入境本澳時被警方拘捕。
案中被捕男子姓高,28歲,吉林人,無業。案發時受害女子24歲,報稱已輟學。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公佈案情指,2014年8月,事主透過手機程序認識被捕男子高某,高某稱“有路數”可安排她到澳門賣淫賺快錢,並提出來澳前須預先繳付6萬港元交通及住宿費用。由於事主沒有足夠金錢繳付上述費用,高某同意其先來澳賣淫後用“肉金”抵扣。其後事主獲安排交通和住宿,在同年9月19日飛抵澳門,由高男接應並安排其入住新口岸某酒店。隨後,高男安排事主先後到不同酒店接客,在9月19日至10月2日期間共賺取了5萬6千港元“肉金”,全部上繳高某及其女友。
同年10月2日,受害女子因身體不適,要求返回日本遭到高某拒絕,指她仍未清還所有欠款。受害女子在被迫簽署2,1800多元人民幣欠條及被拍攝樣貌照片後才獲准走人。事主返回日本後,通過匯款方式向高某償還欠條款項。11月,事主再次來澳打算贖回借據及照片,被告知高某已離境,後由其手下安排事主繼續賣淫獲“肉金”18,000元,但又被該名手下全數收走。4日後,幾名相關人士失去蹤影,事主察覺被騙最終報警求助。
司警調查後鎖定犯案目標。直至本月9日,高男再入境本澳時被捕,司警控以操控賣淫及脅迫罪,移送檢察院偵辦。目前警方正追緝另外2名在逃的涉案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