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賽馬會的賽馬專營合同去年2月底獲延長至2042年8月底,財政局昨日在特區《公報》刊登批給合同的附錄合同,包括須按規定期限完成投資方案所載的12項建設項目,最遲須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竣工。賽馬會若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投資建設項目,則視為違反合同,政府可中止賽馬專營的批給或解除賽馬專營批給合同,以及可以公共利益為由,決定對合同附錄作出修改。
據附錄合同內容顯示,承批人須按規定期限完成投資方案所載的12項建設項目中,只得翻新馬匹游泳池項目已竣工,而規定於上月底或之前竣工的賽事大樓一樓的翻新工程則未標示完工,至於賽事大樓二至五樓的翻新工程則須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竣工。另外,馬會亦須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令柯維納總督大馬路的輕軌站可直達馬場區域,及將主要公共入口設於區域內。而兩座酒店、兩座公寓式酒店、網球場,以及馬匹主題公園相關設施及騎術學校的興建工程須於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