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近日公佈“官員薦親屬”調查報告,指現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於2008年推薦其姐陳海燕入職檢察長辦公室的行為,並未違反當時的法律規定,故難以追究其紀律責任,但被認為有失公平。陳海帆昨日受訪時被問及其姐現仍在檢察長辦公室工作,事件是否有補救方案?陳海帆稱,這已是10幾年前的事,大家可向檢察院方面了解如何處理。
陳海帆表示,明白社會對主要官員的要求,她對此事件一直有反思和檢討,2年前就已公開承諾會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謹言慎行,至今一直如此,未來亦會繼續,歡迎社會予以監督。其還強調,在過去幾年中,政府一直進行相關的制度建設,防止類似情況發生,並持續聽取社會意見,包括對制度檢討和研究方向,最近《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就正在檢討中。她並指出,中央招聘制度的設立,目前運作順利,亦是有關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體現。至於官員問責方面,她表示行政長官已指示成立相關的工作小組,小組亦已完成報告,目前正進行相關的修法工作。
另外,被問及會否擔任下屆行政法務司司長工作及有否改變參選特首意向。她回應稱,目前只希望做好自己現時的本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