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2014年非法“佔中”案9名策劃者及組織者日前被裁定大部分罪名成立,該9名被告周三(10日)完成求情程序。法官陳仲衡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各被告獲准保釋。
周三上午,包括非法“佔中”3名策劃者戴耀廷、朱耀明和陳健民在內的9名被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在周二(9日)宣佈的裁決中,戴耀廷、朱耀明和陳健民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戴耀廷與陳健民亦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
至於6名組織者,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被裁定兩項罪名全部成立,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李永達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獲悉裁決後,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周二已完成求情陳詞,辯方周三繼續餘下的求情程序。法庭上,陳仲衡再聽取5名被告,包括陳淑莊、黃浩銘、張秀賢、鍾耀華及李永達的求情陳詞。
在一連兩天的求情程序中,部分被告希望獲判較輕的社會服務令、緩刑或其他非監禁式刑罰。邵家臻、陳淑莊、黃浩銘、張秀賢均希望法庭先索閱他們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惟陳仲衡最終只批准辯方律師為張秀賢領取感化官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把之提交法庭。
求情程序完成後,控方向法庭解釋延遲了3年起訴該9名被告的原因。香港特區政府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表示,本案涉及大量調查工作。香港警方共拘捕1,003名與非法“佔中”有關的人士,處理了335份調查報告及約300份證人供詞。警方還需研究1,133段視頻,當中859段由警方拍攝、274段取自公開資源,另有約80項非錄像證物。
梁卓然指出,案件因警方廣泛的調查而延遲起訴,可降低對各被告的不公平性。法庭不應因控方延遲起訴而令被告得益。
最終,陳仲衡把本案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