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星期四
 
 
 
首頁» 港擬立法規管促銷電話 違者最高罰百萬囚5年
  分享給朋友  |   www.digg.com www.technorati.com www.yahoo.com www.twitter.com www.facebook.com www.reddit.com del.icio.us www.stumbleupon.com www.google.com www.furl.netm
 
港擬立法規管促銷電話 違者最高罰百萬囚5年
【發佈日期】2019-04-17 06:10:08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由於促銷電話讓不少港人感到煩擾,香港特區政府自去年起就設立法定“拒收來電登記冊”進行相關的研究工作。香港特區立法會周二(16日)討論有關建議,雖然有議員擔心立法規管會對企業間的商業交流造成影響,但是大部分的議員均同意特區政府立法規管促銷電話。

據介紹,促銷電話目前並不受港府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規管,致不少港人反映受其滋擾。港府為了堵塞漏洞,擬在現行《條例》的基礎上,把範圍擴至促銷電話,以立法的途徑規管該類具滋擾性的商業促銷行為。

根據特區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若香港註冊機構使用惡意的電話號碼收集軟件,向使用自動化方法取得的電話號碼發出人對人促銷電話,為用戶帶來極大滋擾,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出席會議時表示,由於去年接到大部分議員反映促銷電話造成擾民的情況,要求特區政府研究立法規管。他表示,特區政府已花了一年時間進行相關的研究工作,希望立法會議員能給予清晰的建議指引,讓特區政府更好地進行下一步立法工作。

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和葛佩帆均表示,擔心企業間的商業電話營銷會受條例影響,認為特區政府可把該界別的電話營銷豁免於登記冊之外。而另一立法會議員馬逢國則擔心,一些民意調查組織也會受條例規管,致影響政策和民調研究工作的進行。

邱騰華回應指出,有關促銷電話的條例將只適用於規管商業促銷電話,因此若企業或市民不欲收到任何促銷電話,可自行選擇於“拒收來電登記冊”上登記。此外,關於民意調查組織的電話來電,將不在條例的規管範圍內,故該些機構不用擔心受條例影響。

 
我的名字:   驗證碼:
已有評論0更多»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時事新聞網保持中立。
 
 
廣告服務   |    關於我們   
網址:www.macautimes.cc 地址:澳門新口岸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1樓
電話:2842 1999(總機) 8798 1983 / 8798 1984(廣告部) 傳真:2842 1333
電郵:macautimes@hotmail.com 社長:楊達夫
版權屬于澳門時報所有. Copyright 2022 macau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澳門天心電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