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日前廣東深圳富源學校被質疑存在“高考移民”,引起了考生家長的廣泛關註。廣東省教育廳廳長景李虎周二(7日)回應事件表示,要對“高考移民”事件進行徹底整理,對普查出來的“高考移民”將要求回原籍考試,高考結束後被發現是“高考移民”的,將取消考試成績。
4月28日,深圳家長發現該市富源學校力壓深圳四大重點中學,在第二次模擬高考考試中成績脫穎而出,富源學校被質疑存在“高考移民”,其將其他省份的優秀學生引入廣東,搶佔了廣東的教育和高考錄取資源,引起廣泛關注。
針對“高考移民”事件,廣東省教育廳5日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廣東各地成立“高考移民”專項行動工作組,開展治理“高考移民”專項行動,並在5月10日前對從外省轉入該省普通高中學校就讀的學生轉學條件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其學籍、戶籍轉入是否合法合規。
6日舉行的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嚴厲打擊“高考移民”。當日,廣東省教育廳還公佈了“高考移民”專項治理舉報郵箱。
考前發現回原籍地考試
景李虎7日再次向媒體和公眾表示,“高考移民”擾亂了廣東正常的教育秩序和高考公平,“高考移民”通過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擠佔了廣東考生們正常的高校入學機會,是典型的投機行為。他表示,本次治理重點是高中學校,治理的關鍵是民辦高中學校的負責人。
景李虎提醒,本周五前全省進行普查。接下來會對普查出來的“高考移民”讓他們妥善回到原籍地去考試,同時如果在高考結束之後還發現有“高考移民”,就要取消這些考生的高考成績。
據悉,根據目前廣東的高考政策,非廣東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需符合三個三年和兩個穩定的基本條件,即其父親或母親連續三年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累計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並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且其父親或母親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
清退“在校不在籍”學生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廣東省招生辦副主任范韶彬詳細闡述了相關整治措施,他表示,針對“高考移民”,將加強學籍的管理,包括嚴禁為學生非正常遷移學籍、空掛學籍、偽造學籍、出具虛假就讀證明;嚴禁進行虛假跨省合作辦學或虛假一年制中職招生等。同時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發現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現象,對違規招收的“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學生,要及時清退;同時,高考報名是戶籍為基本,結合學籍,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協調戶籍,加強跨省戶口遷移的監管;此外,加強考試的管理,主要是核查考生報名的程序是否規範,包括一些對戶口跨省遷移的考生一定要重點核查相關的證明材料,家長從業經歷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和復印件印章的真偽。
范韶彬表示,目前“高考移民”調查正在進行,對於查清確實是“高考移民”的,一定堅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