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昨日通報,本周一(6日)發生一宗非法入境者逃走事件,目前仍未尋回該名逃逸人士。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談及有關事件時指出,該名非法入境者是協助警方到檢察院及法院作為偷渡案的證人,強調並不屬於“走犯”。他表示,已要求海關嚴肅處理及認真調查,全面檢視押送過程的相關安排。保安當局現正全力追緝逃逸人士,尋獲後將開展刑事程序及作出追究。
走甩兩日始公佈防情報外洩影響緝捕
據海關通報,本月6日下午,海關將6名涉嫌偷渡人士移交檢察院偵訊,至大約7時完成審理程序,等候押運車輛期間,其中1名男性非法入境者逃離現場(初步資料顯示,該人士之前並沒有偷渡紀錄,完成相關程序應予遣返),在場關員即時展開搜捕,海關亦立即聯同治安警察局啟動反偷渡聯防機制,同時通知司法警察局作聯合攔截。經慎重考慮,海關決定不即時對外發佈有關資訊,以免情報外洩對相關緝捕行動構成影響。
海關連日來已加強監察各出入境口岸,並加強沿岸及海上偷渡黑點的巡查力度,惟至今仍未尋回該名人士。海關將繼續聯同各部門採取行動,全力將逃逸人士緝拿歸案,同時,海關亦已對相關押送人員是否存在職務疏忽開展調查,倘有進一步消息,海關將適時對外公佈。
尋獲後作刑事追究全面檢視押送安排
黃少澤昨日下午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後接受傳媒訪問談及事件表示,該名非法入境者是江西人,未有偷渡前科記錄,當時是作為證人於檢察院及法院指證相關集團主腦,完成審理程序準備交送治安警時,於檢察院門口等候押運車輛期間逃離現場。他認為並不符合坊間所述的“走犯”,並解釋過程當中避免透露警方追查行動及部署,因此海關部門決定暫不公開。
至於該事件是否涉及人為的疏忽或程序漏洞,黃少澤表示,經初步調查事件屬海關責任,與檢察院無關,目前海關部門正進行相關調查及檢討,如發現人為疏忽或過錯,當局會隨即開展紀律程序;另日後逮捕該名非法入境者,當局亦會展開刑事程序,進行追究。
黃司亦提到,就本澳預防及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逗留方面,保安當局於2015年10月設立的“反偷渡工作聯防機制”,在聯手打擊偷渡活動的工作上已取得良好成果,使非法入境及逾期逗留的情況持續得到改善。他指出,今年第1季有222名涉嫌非法入境者,呈上升趨勢,相信是與警方2018年下半年加強打擊換錢黨有關,在即時遣返換錢黨及最高3年禁止入境的情況下,導致被截獲的偷渡人數上升。他並強調,保安當局會進一步加強對“換錢黨”的打擊行動,更嚴厲執行遣返和禁止再入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