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公報昨日刊登了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最後成績名單,是次開考共有6,444名准考人,考試於本年4月28日舉行,出席率約六成;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50分或以上評為合格,5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考試合格率為五成。
是次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成績有效期為3年,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本月19日起3年內,只要符合法定要件,除可報考公共部門為填補技術員、統計技術員、翻譯員(僅第一職等)、文案(僅第一及第二職等)及督察(第三職等或以上)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外,亦可直接報考學歷要求較低的技術輔導員等職程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根據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的過渡規定,已於2017年年中公佈綜合能力評估程序成績的高級技術員職程考試的“合格”人士,以及於今年三月公佈的學士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考試成績“合格”人士,均可自有關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3年內,直接報考由用人部門開展的填補上述職缺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行政公職局表示,為了讓部門可按需要自行開展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以招聘公務人員,自第23/2017號行政法規生效以來,局方已先後開展了小學畢業、學士學位、高等專科學位共3個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考試。此外,今年第三季將開展高中畢業學歷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在此呼籲有意投考的人士請作好準備,並應留意《特區公報》開考通告的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