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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購激光筆被捕 涉藏攻擊性武器反稱用作“觀星” 警方:涉事物件為 高能量“鐳射槍”
【發佈日期】2019-08-08 06:02:16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深水埗警署周二(6日)晚再遭暴徒衝擊,警方不得不使用催淚彈驅散人群。事件的起因是,警方發現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手持塑料袋中有10支激光筆,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引來大批黑衣人聚集。方仲賢被捕時解釋他購買的是“激光電筒”,用作“觀星”用途。警方周三(7日)交代事件詳情時指出,涉事物件並非“鐳射筆”,是高能量的“鐳射槍”,可造成視網膜永久損害,並即場演示其破壞力。至於深水埗警署外的驅散行動中,警方拘捕9人,涉嫌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據港媒報道,8月6日晚7時20分左右,五名休班警員途經深水埗鴨寮街近北河街交界時,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於是上前表明身份進行排查。該男子一言不發拔腿逃走,警員上前阻止,兩米距離內將其截獲。警方在該男子手中的塑料袋內檢獲10支長18厘米的激光筆,隨後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其拘捕。

該男子被捕時,引來大批市民圍觀,男子高聲稱:“我是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我只是買了支‘觀星筆’(激光筆),為什麽要抓我。”被捕時男子自稱身體不適,隨後被送往醫院檢查。但圍觀人群並未散去,高峰時多達千人。

不久,配備頭盔、面罩等裝備的暴徒陸續現身,先用欄桿、鐵枝等雜物堵塞深水埗警署外一段欽州街與荔枝角道道路,又向警署肆意破壞,包括塗鴉外墻、放火燒垃圾桶、用激光筆射向警員、破壞警署鐵閘等。晚上11時20分左右,警方在迫不得已情況下施放催淚彈,驅散暴徒,其中沙田區議員黃學禮清場時涉襲警被捕。

警方採取驅散行動時,浸大學生事務處輔導長鄧裕南教授到場勸學生先行離開,並呼籲警方剋制。事後浸大校長錢大康到醫院探望方仲賢,他向媒體表示,方仲賢患有哮喘,但精神和狀態都不錯,有3名律師到場協助,強調事件會獲得公平處理。

警方周三就事件舉行記者會交代詳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涉事物件並非“鐳射筆”,而是高能量的“鐳射槍”,並指出多個月來警員工作遭激光阻礙,甚至被激光所傷。警方在記者會中途又發放片段,當中引述網上討論區的網民留言及截圖,批評示威者是有預謀及有組織傷害警察。

除發放片段外,警方又特地發表利用紙張示範,可見有佩戴護目鏡警員,用一支激光電筒,向一紙張深色部分,近距離發射藍色激光,未幾紙張便開始冒煙。李桂華指,所使用電筒是他們檢獲的10支電筒其中一支,有關商品涉嫌違反商品條例,已經將案件轉交海關跟進。至於為何認為是攻擊性武器,他稱,《公安條例》列明攻擊性武器是指“任何被製造或改裝以用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自6月開始不少警員受傷甚至錄影機感光功能故障,警方有理由相信有關物品為攻擊性武器。

根據香港法例,不當使用“觀星筆”令他人受傷屬違法,違者可被控侵害人身罪,而任何人如因襲擊他人以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判處監禁三年。此前據港媒報道,高殺傷力激光筆功率可高達5,000毫瓦,激光溫度高達167℃,輕易燒穿7層黑卡紙及2毫米膠板,連魚眼和連皮五花肉都能輕易烤熟。眼科醫生警告,若被這類強功率激光筆直射眼睛,一秒可致盲。

至於當晚在深水埗署外的驅散行動情況,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共拘捕7男2女,年齡介乎20至45歲,涉嫌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期間警方共使用約20枚催淚彈,有1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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