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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顧反對頻電話推銷 個資辦點名譴責
美肌中心違個資法罰三萬五
【發佈日期】2019-08-19 23:54:35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美容推銷電話猖獗,不少居民深受困擾。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日發出新聞稿,點名譴責一間名為“尊尚有限公司”的美肌中心不顧投訴人反對不斷推銷電話,且在調查過程中表現不合作,決定科處該公司3.5萬元罰款,並處公開譴責的附加處罰。

據個資辦公佈,尊尚有限公司商業登記編號為SO 56224,法人住所位於澳門賈伯樂提督街56C號世紀豪庭地下H座,並於該址運營“尊尚美肌中心”。
個資辦表示,有投訴人指收到尊尚美肌中心關於美容服務的推銷電話,即使投訴人已於通話中向來電者及直接致電給尊尚美肌中心表明反對,但都繼續收到相關的推銷電話。在調查過程中,尊尚有限公司向個資辦否認透過其他機構向巿民進行電話推銷,反指有會員反映收到聲稱是尊尚美肌中心職員的滋擾電話。
為保障投訴人權利,個資辦著尊尚有限公司把投訴人的電話號碼加入拒絕接收宣傳推銷名單之內,但投訴人及後仍收到有關尊尚美肌中心的推銷電話,為了解推銷電話與尊尚美肌中心之間的關連,投訴人於是按電話預約之指示,當日到達尊尚美肌中心,與職員證實了存在相關的預約。
個資辦指出,資料當事人對於負責實體以直接促銷或其他方式的商業考察為目的對其個人資料進行的處理,享有反對權,一經行使,負責實體就不得再對該等資料進行處理。由於尊尚有限公司的行為不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2條規定,且在調查過程中表現不合作,因此個資辦決定對其科處澳門幣35,000元罰款,同時根據上述法律第43條(三)項的規定,對尊尚有限公司處以公開譴責之附加處罰。
據個資辦“個案摘要”資料,該辦自2013年至2019年期間,共公佈了14宗傳銷電話的個案,當中多為居民在行使反對權後仍收到推銷電話。因應不同個案有不同情節,亦有不同處罰結果。不少個案因涉及跨境傳銷或來電號碼不詳等而歸檔,部分建議建立保障居民反對權的機制,亦有公司因未切實確保居民的反對權而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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