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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人臉識別主要輔助警方
個資辦:非嫌疑人面容資料會刪除
【發佈日期】2019-09-10 01:19:27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政府明年首季將測試“天眼”新增的人臉識別功能,社會關注會否牽涉個人隱私。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昨發新聞稿釋疑,強調人臉識別技術是輔助警方提高工作效率和減省人資,並非完全代替警員的工作,更非代警員作專業判斷,當收集到的資料不符合相關工作的配對要求,會即時刪除或在完成工作後刪除,且已收集資料的使用受相關法律規管。
個資辦在新聞稿中解釋,在“天眼”系統中應用人臉識別技術主要是起輔助警方工作的功能,包括可在已攝錄影像中尋找犯罪嫌疑人曾出現的地點及相應時間、識別或認證被錄影的特定人物身份,以及分析錄像中特定人物的行為預備犯罪行為之特徵,例如是否在某個地點不正常地多次出現, 提示操作人員考慮是否犯罪嫌疑人為預備犯罪“踩點”。
個資辦指出,上述輔助功能在沒有應用面容識別技術時也完全可以由警員以人工方式進行,例如單純以肉眼進行比對,故在性質上來說,應用人臉識別技術主要作用只是提高工作效率、減省人力資源,通過軟件分析並向操作人員發出相應提示以輔助其進一步分析和考慮,並不是完全代替警員之工作,更非代其作出專業的判斷。
而輔助功能之應用,需要由操作人員輸入比較確定的嫌疑人或嫌疑人特徵,選定為分析目標的已攝錄影像,然後進行比對。雖然面容識別技術需要無差別地分析在相關已攝錄影像中出現的所有人的面容特徵,但僅僅會就符合配對要求的情況做出提示,對不符合配對要求的個人之面容特徵等資料會即時刪除或在完成工作後刪除。而對上述已攝錄影像的使用,仍必須嚴格按照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所規範的相關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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