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特區政府31日就11月區議會選舉各個選區的有效提名刊憲,共有1,090人獲確認提名,以及經抽簽決定的候選人編號。據悉,該1,090名候選人將會競逐全港18區共452個議席。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早前指出,全港18區選舉主任共接獲1,104份提名表格。
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投票將於11月24日舉行,全港超過600個一般投票站及23個專用投票站,將於投票日開放予超過413萬名列於2019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選民投票。一般投票站及設於警署的3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由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基於保安理由,設於懲教院所內的20個專用投票站,投票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
此外,《2019 年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修訂)規例》已於10月18日生效。修訂規例把區議會選舉中,在憲報公告內披露“主要住址”的要求取代為“地址”。候選人可選擇披露其屬意的地址,例如辦事處或業務地址、通訊地址、住址或郵政信箱號碼。
此外,香港廉政專員白韞六31日指,截至當日涉區議會選舉共接77宗投訴,其中76宗屬可追查個案,主要涉及3方面,包括28宗對候選人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18宗發佈關於候選人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及17宗有關賄選的個案。
白韞六表示,面對近月香港社會事件的挑戰,廉政公署會一如既往維護選舉的公平和廉潔,依法專業、嚴肅跟進與選舉有關的投訴或個案,確保本屆區議會選舉廉潔、公正、公平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