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上周日(1日)凌晨在孫逸仙大馬路查車期間揭發一名休班海關人員涉嫌醉酒駕駛,其後經過法院審理,涉案海關人員被判處3個月徒刑,緩刑24個月,禁止駕駛1年3個月。海關表示對事件感到遺憾,已對涉事人員提起內部紀律調查程序,強調定必依法嚴肅處理任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
治安警透露,涉案海關人員姓吳,男性,年約50歲。案發於本月1日凌晨4時48分,治安警於孫逸仙大馬路進行查車行動時截查一輛輕型汽車,期間警員發現司機吳某滿身酒氣,經酒精測試,證實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1.24克。調查期間,吳某承認曾飲用酒精飲料,並稱因身體不適故駕駛其妻子的私家車前往醫院求診。
海關證實涉案關員為關務督察,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將全力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並已開展內部紀律調查程序,倘證實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定必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同時重申一直重視人員操守,嚴格要求人員知法守法,即使處於休班或休假狀態亦然,提醒全體人員必須守法自律,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以身試法,自毀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