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澳一名有多次炒賣船票案底的婦人日前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某娛樂場附近向途人兜售4張船票,被正在巡查的治安警員 “斷正”。涉案婦人供稱,船票是以每張120元港幣從某娛樂場的賭客手中購得,打算向途人以140元港幣轉售,從中賺取差價。治安警以交通客票之炒賣罪對其落案起訴並移送檢察院跟進。
涉案女子姓黃,60歲,本澳居民。案情指,治安警員於本月4日下午4時許巡經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某娛樂場附近期間,發現黃女正在向途徑的路人兜售船票,上前查問時察覺其手中持有4張船票,其供稱是早前在某娛樂場內向賭客以每張120元港幣收購而來,打算以每張140元港幣向路人轉售從中賺取20元差價,惟一張都未售出,就被巡查的警員“斷正”。治安警員隨後翻查資料發現,黃女自2017年9月開始有過5次不法炒賣船票的行為。治安警以交通客票之炒賣罪對其落案起訴並移送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