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據中新社消息,近年來,各種境外教材在中國各類民辦學校中使用越來越多。中國官方昨日發文強調,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選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外不得選用境外教材。
中國教育部昨日對外發佈《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其中,《學校選用境外教材管理辦法》規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開設的普通高中境外課程項目,境內教材確實無法滿足教學需要,可選用境外教材,鼓勵選用中國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教材。
此外,《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中小學教材審定制度,未經審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選用。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課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民族、宗教等內容的教材,實行國家統一編寫、統一審核、統一使用。
中小學教材實行政治審核,重點審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標準要有機融入教材內容,不能簡單化、“兩張皮”;政治上有錯誤的教材不能通過。選文篇目內容消極、導向不正確的,選文作者歷史評價或社會形象負面的、有重大爭議的,必須更換。
相關文件還規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教材應退出使用,不再列入教學用書目錄:一、教材內容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存在問題;二、教材內容出現嚴重的科學性錯誤;三、教材內容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四、用不正當手段影響教材審核、選用等工作;五、發生教材應退出使用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