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跟進有關新成立的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職能及其工作內容,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列席會議介紹相關資訊。陳海帆於會議後受訪表示,辦公室主要負責監管特區本身或特區其他公法人持有的不動產、公共資本出資組成的公司及自治基金三大類型的公共財產。目前,辦公室正與財政局共同制定公共企業對外公布資料指引,雙方已就草擬文本達成共識,期望可於2月由行政長官批示公布實施。
財委會主席麥瑞權引述辦公室主任的介紹指,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分析、研究澳門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的運作及管理模式,並向長官提出建議;以及協助制定完善的政策與法規。目前由公共資本出資的公司共有23間,納入監管範圍的基金有21個,不包含社保基金及退休基金,其他目前政府出資的自治基金都是納入監管範圍。現時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人員不足10人,今年內將會按編制擴充至25人。辦公室的首階段工作主要為資料搜集及疏理、分析,辦公室已向財政局取得2018年的不動產資料,正進行分析,並與財政局開會,就公共企業的資料公開指引做討論和梳理,兩部門對最後文本達成共識,期望可在今年2月通過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實施,令公共企業(全資及控股公司)可以將資料向社會公開。辦公室之後會陸續拜訪公共企業及自治基金,取得資料並進行分析,並會與法務局等成立法規草擬小組,共同制定相關方面的法律。
委員會關心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職能會否與審計署重疊,陳海帆回應表示,世界大多數國家地區亦有不同機構對公共資產監督。特區作為出資人統一管理監督,會在事前、事中開展,包括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監管、注資情況、人員委派和履職,與審計署主要事後監督職能,兩者並行,不會職能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