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一般性通過《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新橫琴口岸上半年一定可以啟用,通關方式是參照現時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有關兩地在口岸執法權的問題,他稱,兩地執法區已清晰劃分,法律上不存在模糊,實際操作亦無問題。
張永春引介法案時表示,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是指由國務院分階段確定的坐標及面積,並經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法案亦明確由該地籍圖劃定澳門特區合法進出澳方口岸區的通道,以及明確相關延伸區包括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
法案討論期間,有議員關注延伸區的具體劃分位置,張永春回應指,由於目前澳大連接橫琴口岸通道仍未興建,當中涉及橋樑、連接通道,需待國務院諮詢相關部門確定具體座標後公布,之後再交由地籍局畫圖,而延伸區具體範圍將以地籍圖為準。
另有議員關注口岸的通關檢驗方式及相關規劃,張永春表示,根據早前治安警及海關介紹,屆時新橫琴口岸將會參照港珠澳大橋口岸的“合作檢驗、一次放行”的兩地合作檢驗放行的模式。至於具體到通關過程當中的操作情況以及通關的規定安排,他認為有需要的話可以協調保安、治安方面的同事再作介紹。至於兩地在口岸執法權的問題,他表示兩地執法區已經清晰劃分,法律上不存模糊的情況,實際操作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