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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至年三十 攜年花入境限自用
【發佈日期】2020-01-20 23:50:49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本報訊】農曆新年將至,為方便居民歲晚從內地購買供個人自用的年花回澳佈置家居,市政署將於明日起至一連三日在關閘口岸旅客入境通道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提供植物檢疫服務。市政署呼籲市民未經許可切勿攜帶瀕危野生植物入境。
臨時植物檢疫站只設於關閘口岸,運作時間由農曆年廿八至年三十早上9時至晚上10時,市民如攜帶年花回澳,須注意以下事項:所攜帶入境之景觀植物(不包括新鮮的切花或花蕾;又或新鮮的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僅供個人自用,且每名入境人士攜帶的景觀植物每次不超過一公斤,每日攜帶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時,無須接受植物檢疫;超過上述所指數量或包含新鮮切花或花蕾;又或屬新鮮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可於市政署設於關閘口岸內的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接受檢疫。
市政署呼籲若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如蘭花、捕蠅草、瓶子草、蘇鐵等植物,須預先取得由經濟局發出之進口許可。否則,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2017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最高可科處50萬澳門元。查詢可致電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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