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取得含金量極高的澳門身份證,假結婚手法越來越荒唐。警方早前揭發一名73歲老翁及一名45歲女子利用“倫常大兜亂”的假結婚,以“幫助”親屬換取澳門居民身份證,將涉案6人截獲,並控以偽造文件罪,移送檢察院跟進。治安警表示,若事件獲司法當局確認,權限部門具備條件取消因假結婚取得的澳門身份證。
首宗案件的73歲涉案老翁姓梁,本澳居民,報稱保安員;案情指,梁某與姓林妻子於上世紀70年代在內地結婚,育有2子1女,並於80年代偷渡來澳獲得澳門居民身份證後,以“夫妻團聚”的方式申請妻子來澳定居。至1994年,梁某的長子在內地與一名曾姓女子結婚後,曾女於1999來澳逾期逗留並誕下一名女嬰,惟當時於出生文件的父親一欄僅填下“資料不詳”。及後在2003年,梁某便向身份證明局提供一份關於其與上述女嬰的虛假親子鑒定書,成功為女嬰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上述曾姓女子2006年12月與梁某長子離婚,而梁某亦於2007年5月與髮妻離婚,同年再與曾女結婚,但二人於2008年6月便結束婚姻關係。
食髓知味的梁某之後再以同樣方法欲“協助” 孻子一家取得澳門身份證,其於2013年10月與孻子的同居女友黃某登記結婚,待黃女兩年後產下女兒後,重施故技冒認為女嬰的父親,隨後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黃女來澳定居,審批期間被身份證明局揭發。
治安警接獲身份證明局通報後,近日傳召在澳門任職保安、持藍卡的38歲梁某孻子協助調查,經多番查問,其承認假結婚的事實,警員及後相繼截獲梁某夫婦,對上述3人控以偽造文件罪並移送檢察院跟進。
另一宗案件的45歲涉案女子姓羅,本澳居民,報稱賭場經理。案情指,羅女涉嫌安排內地胞妹與本澳40歲姓林同居男友假結婚,申請胞妹兩母子來澳定居,但申請期間被揭發;治安警同時揭發羅女胞妹的大女兒由63歲姓歐陽的姑丈冒認為親生女兒,申請來澳定居。經調查後,羅女與同居男友承認參與假結婚計劃,警方以偽造文件罪對2人及羅女姑丈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