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職近27年的治安警一等男警員知法犯法,前日凌晨消遣後醉酒駕駛電單車,由青洲大馬路轉入白朗古將軍大馬路期間,懷疑追尾撞到一輛私家車受傷,經測試證實體內酒精含量達1.58克/升。治安警表示,案件已送交檢察院處理,同時對涉案警員展開紀律程序。
事故中,肇事重型電單車駕駛者為治安警察局一等警員,93年入職。案情透露,案發於2月3日約23時55分,該涉嫌醉駕警員駕車由青洲大馬路轉入白朗古將軍大馬路期間,懷疑追尾撞到一輛輕型汽車。事故導致其右膝、背部、胸部輕傷,經酒精測試結果為1.58克/升。其聲稱較早前曾在消遣期間飲用酒精飲品,隨後駕駛重型電單車行經上址期間發生事故。 治安警表示,已以“醉酒駕駛”罪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跟進處理,並對涉事警員展開紀律程序,強調局方一直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對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容忍及姑息,必定依法跟進,秉公處理。